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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冻结的事务允许加签与允许拒绝的区别

上次修改时间: 2014-08-07 12:01:52      来源:网络总结      作者:钢铁长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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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刚发起的事务进入下一个主办人,但下一主办还未办理,发起人这时点召回或撤销,事务会当前步骤会由发起人主办,但会被冻结
需要在“我办过的”里点取消撤销,这里事务处于进行中,再到“我发起的”下点删除即可,注:我办过的里没有删除按钮。

2.充许拒绝(如在某步骤设置了“充许拒绝”,那么该步骤的主办人可直接中止事务流程,使流程处于中止状态)
设计流程时,双击步骤,勾选充许拒绝,这样不管当前主办人是谁,只要他点拒绝,该流程就会被中止。

3.充许加签(如在某步骤设置了“充许加签”,那么该步骤的主办人可在流程中再增加一个审核步骤并设置一个主办人来审核这个流程)
设计流程时,双击步骤,勾选充许加签,那么当前步骤主办人还可再转给某人签批一下,再执行流行后面的签批步骤。

3.每个步骤的主办人都可以再给这个流程添加附件。